第373章 遭遇不测?惊人的结果-《破案:开局融合警犬嗅觉基因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 book chapter list     只是听到大叔忽然哭天抢地。

    一旁的邓雯也有些懵。

    “罗组长,这什么情况,该不会是我们搞错了吧?”

    看着邓雯是有些诧异。

    罗飞也很认真的说。

    “我估计,是这个姑娘被人害了。而当时的另一名受害者,也就是苏晓晓就在旁边。”

    罗飞说着,指了指警戒线内。

    一片被压弯的草坪。

    当看到那一片草地上,是有一个人形印记。

    在草垛里,更是有几根头发丝。

    好像是有人故意拔下来,留作信号。

    而另一个死去的姑娘是短发。

    头发长度明显和这边发现的凌乱长发不相符。

    邓雯只觉得自己浑身热血沸腾。

    “罗组长,这么说的话,您猜得不错。这个苏晓晓很可能是知道自己可能会遭遇不测。所以才特意留下了头发作为信号?”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

    罗飞的推理也并非毫无根据。

    因为如果是一般人掉头发,顶多一两根,不易察觉。

    可是这几根头发,明显是有人故意拔下来的。

    很可能是苏晓晓在挣扎时掉落的。

    可听了罗飞的分析。

    一旁的韩铁生却有些纳闷。

    “老罗,刚才我们已经跟这里的派出所警方沟通过了。他们表示,为了防止有第二现场,已经在这周围一公里以内搜寻过了。并没有其他受害者出现。”

    罗飞听了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要我说的话,这個凶手很可能是刚解决了那边的短发女孩。再准备回头来对付苏晓晓的时候。有什么人过来找人,或者是他接到了新的命令,这才中止了作案。”

    罗飞说着,在刚才发现的几缕头发附近。

    果真发现了两个人的脚印。

    “其中一个是男子,身高一米八左右。身上有浓烈的烟酒味。”

    “另一个是女人,年轻,20出头。但是因为右脚跛脚,或者是受伤了。所以走路的时候有些趔趄。右脚的脚印才会比左边的更浅。”

    罗飞说着,便联系了刘静瑶。

    “刘小姐,你现在在什么地方?”

    “罗组长,为了安全起见,我现在到了重案组办公楼对面的宾馆。而且有警察在这里陪着我和宋文涛,所以我们应该不会有事。”

    听了刘静瑶的分析。

    罗飞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刘小姐,说起来你的同事苏晓晓有没有跛脚,或者是右脚天生残疾?”

    罗飞的提问,非常重要。

    因为这关乎到苏晓晓是在现场受伤。

    还是本来腿脚就有问题。

    这也关系到接下来罗飞他们是否还有救人的时间。

    “罗组长,苏晓晓她一直很健康。而且也没什么身体疾病。说起来她总是很乐观的一个人,如果要不是这一次跟着我,我让她帮我保留一些资料。她可能也不会遇到这种事……”

    听出刘静瑶的语气里是有些懊悔,还很自责。

    罗飞也不禁被勾起了浓厚兴趣。

    “刘小姐,你的意思是,苏晓晓手上有你们要调查培训班的相关证据吗?”

    “是啊罗组长,当初我开始调查培训班的时候,他们的负责人陈光旺就来找过我。”

    “他说希望我能够积极配合他们,并且帮他们守口如瓶。若是事成之后,会给我一大笔钱。我可以用这笔钱远走高飞,重新开始生活。”

    “但前提是我不能再继续深入调查培训班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刘静瑶说到这,罗飞也大概明白了。

    她是希望为自己的好姐妹讨回公道。

    所以当然是果断拒绝了对方的请求。

    “那个陈光旺走的时候很不高兴,还说我错过了一个好机会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感觉到,他似乎是在故意出言威胁我。不过因为我不是很确定,所以为了以防万一,我就把一部分自己调查到的资料备份给了苏晓晓。”

    刘静瑶说到这。

    一旁的苏建凡也头顶冒出虚汗。

    “罗组长,根据我刚才联系火车站查询的资料。我发现,苏晓晓就在早一个多小时之前,就已经坐火车离开了常礼市。”

    罗飞听了,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按照时间推算。

    短发女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凌晨3点多。

    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个小时。

    苏晓晓为什么会刚刚离开?

    “苏建凡,你立刻联系苏晓晓要去的那个地方的警队,包括交警大队。一定要他们调查到,苏晓晓去了什么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另外,刘静瑶,你也一定要好好待在自己的住处。千万不要乱跑,知道了?”

    罗飞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。

    他更是有一个大胆推测。

    只是这些想法,尚未被证实。

    “罗组长,您说苏晓晓是真的跑了,还是说她已经遇害。那个凶手是在用她离开常礼市这条线索,吸引我们的注意力。好声东击西。”

    罗飞也有这种猜测。

    于是他也说出了自己的推论。
    第(1/3)页